發票、列印與報表

電子發票 Turnkey 上傳監控

用財政部 Turnkey 自行上傳電子發票,多家公司集中監控上傳狀況,失敗時立即寄信通知。

不透過加值中心,由企業自己的 Turnkey 上傳電子發票。系統把多家公司的開立、作廢、折讓與折讓作廢集中起來,依序交給 Turnkey 上傳,每張的結果、時間與回應都寫回系統;上傳失敗會標記並寄信給指定人員。

總部在同一個 Web 後台看每家公司的待上傳比例、查發票與折讓、下載營業稅申報媒體檔,並從郵件中心追蹤寄出的通知。

Turnkey 上傳監控列表(含公司別),以及上傳失敗時寄出的通知信
示意圖,公司、號碼與內容為範例
  • 多家公司集中監控

    旗下多家公司的發票,在同一個後台上傳與監控。

  • 四種單據自動上傳

    開立、作廢、折讓、折讓作廢(C0401、C0501、D0401、D0501)都由 Turnkey 自動上傳。

  • 狀態逐張回寫

    每張發票的上傳時間、回應與失敗註記都查得到。

  • 異常 Email 通知

    上傳失敗、重複上傳、重複開立都會寄信,寄送紀錄可以查。

  • 待上傳比例儀表板

    依公司顯示期間內未上傳與已開立的張數比例。

  • 申報媒體檔下載

    產生營業稅申報媒體檔,含作廢與空白未使用的號碼,另有給會計系統用的匯出檔。

適合誰

  • 不透過加值中心、用 Turnkey 自行上傳發票的企業
  • 旗下有多家公司要分別上傳發票
  • 上傳失敗要第一時間通知會計

怎麼運作

  1. 1

    單據集中

    各公司開立、作廢、折讓與折讓作廢先集中到系統。

  2. 2

    交給 Turnkey 上傳

    依序交由企業自己的 Turnkey 上傳。

  3. 3

    結果回寫

    每張的上傳時間與回應都查得到,依公司看待上傳比例。

  4. 4

    異常通知

    失敗、重複開立立即寄信;月底下載申報媒體檔。

電子發票上傳規定

開立電子發票後,要在期限內把資料傳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作廢、折讓也一樣。自 2025 年起,營業稅法明定營業人要依限、據實上傳,並訂有罰則。

要上傳的資料 買受人是營業人(B2B) 買受人是消費者(B2C)
開立、更正、作廢發票,銷貨退回與折讓證明單 翌日起算 7 日內 翌日起算 2 日內
載具、捐贈與列印證明聯資訊 不適用 與開立同時;開立後才變更的,翌日起算 2 日內
空白未使用字軌、總分支機構配號資訊 每期(二個月)結束後,次期開始 10 日內

期限的最後一天遇到週末或假日不延長。資料來源:財政部「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之資訊範圍及時限表」(2024 年 12 月公告)。

兩種上傳方式,我們都能接

  • 自建 Turnkey 上傳

    用財政部提供的 Turnkey 軟體,由企業自己的主機直接上傳,交易資料不經過第三方;憑證與主機要自行準備、維運。

    適合:發票量大、重視交易資料保密,或旗下有多家公司要分別上傳。

  • 透過加值中心上傳

    發票交給加值中心處理上傳,企業不必自建上傳主機。

    適合:已經使用加值中心、門市機台很多,需要集中管理字軌與配號。

    看配號中介層

導入案例

  • 一家在台灣有多家分公司的連鎖影城

    總公司與各分公司的發票由自己的 Turnkey 上傳,系統集中監控,異常寄信通知;總部用儀表板看待上傳比例,並直接下載申報媒體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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